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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经理违法操作造成的亏损,基金经理人经常
发布时间: 2024-11-14 12:05:52分析 人已围观
简介其中,徐翔等人经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,二级市场卖出获利49.78亿元;仅徐翔一人就获得大宗交易减持21.24亿元,持有东方金宇定向增发股份。1.44亿股;徐翔等人共同获得大额...
其中,徐翔等人经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,二级市场卖出获利49.78亿元;仅徐翔一人就获得大宗交易减持21.24亿元,持有东方金宇定向增发股份。 1.44亿股;徐翔等人共同获得大额交易减持15.91亿元;王某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获利6.45亿元。
鉴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22日判处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罪,徐翔等人服从判决,未上诉,本违纪案件事实经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》((2016)鲁02刑初148号,以下简称《判决书》)确认,直接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 9月7日,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,披露了徐翔案件的部分基本情况。
1、基金经理非正常死亡
在两起操纵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案件中,徐翔利用泽熙产品或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(以他人名义)共同认购非公开发行(以下统称定向增发)股票,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则负责控制上市公司择机发布高销量、转让等利好消息,引入影视文化、互联网金融等热点话题。 2015年至2015年,徐翔单独或伙同他人,与13家上市公司董事长、实际控制人合谋操纵一系列股票交易,控制账户139个,非法获利93亿元。
综上,徐翔等人实际非法获利93.38亿元,持有东方金宇定向增发股票1.44亿股(截至2015年8月18日)。原标题:资管协会披露徐翔案件细节:控制账户139个,非法获利93亿徐翔利用其信息优势,利用泽熙产品及其控制的证券账户,在二级市场上不断买卖上述公司股票,拉高股价,出售非公开发行股票以获取利润或者实现股票增值。